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系統系統-政府採購法的專家-標案、爭議、法律、協調、訴訟、顧問、官司、仲裁、招標、履約、停權、工程、財物、勞務、異議、申訴、調解、仲裁、問題診斷、研處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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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系統系統-政府採購法的專家-標案、爭議、法律、協調、訴訟、顧問、官司、仲裁、招標、履約、停權、工程、財物、勞務、異議、申訴、調解、仲裁、問題診斷、研處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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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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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 |
機關委託人民團體代辦補助機構、學校、家長團體辦理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修讀特殊教育知能研習」,是否適用法? |
作者 |
工程會 |
公開資訊機關 |
工程會 |
發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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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期 |
2008-02-24 最後修改日期: |
文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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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目 |
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2條第一項第一款、第二款、政府採購法第18條至第22條 |
文件性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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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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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案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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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案客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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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案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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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採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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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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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機關委託人民團體代辦補助業務屬勞務之委任,適用採購法。其支給受委託團體之費用未達公告金額,得依「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」辦理,受託團體如為慈善機構,依上開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,得採限制性招標,或依同條項第二款規定,敘明理由及對象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,得採限制性招標。其費用達公告金額以上者,應依採購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擇適當方式辦理招標。 |
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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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圖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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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系統系統-政府採購法的專家-標案、爭議、法律、協調、訴訟、顧問、官司、仲裁、招標、履約、停權、工程、財物、勞務、異議、申訴、調解、仲裁、問題診斷、研處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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