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系統系統-政府採購法的專家-標案、爭議、法律、協調、訴訟、顧問、官司、仲裁、招標、履約、停權、工程、財物、勞務、異議、申訴、調解、仲裁、問題診斷、研處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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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系統系統-政府採購法的專家-標案、爭議、法律、協調、訴訟、顧問、官司、仲裁、招標、履約、停權、工程、財物、勞務、異議、申訴、調解、仲裁、問題診斷、研處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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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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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 |
國內業務觀摩採購係屬勞務採購,依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,是否可明訂搭乘航空公司及住宿旅店? |
作者 |
工程會 |
公開資訊機關 |
工程會 |
發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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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期 |
2008-02-23 最後修改日期:2008-02-23 |
文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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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目 |
依據政府採購法 第52條第一項第三款、第6條 |
文件性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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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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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案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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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案客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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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案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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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採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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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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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機關如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,其招標文件關於搭乘之航空公司及住宿旅店均不得指定之,惟可載明履約地點及起程期限,建議依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採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辦理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,得依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辦理,並得不適用採購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,但應依採購法第六條審酌其正當性。 |
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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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圖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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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採購知識服務系統系統-政府採購法的專家-標案、爭議、法律、協調、訴訟、顧問、官司、仲裁、招標、履約、停權、工程、財物、勞務、異議、申訴、調解、仲裁、問題診斷、研處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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